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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高待遇!三明市重点学校赴上海招聘硕

发布时间:2024-12-06 19:20 点击量: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委校 关于“扬帆绿都·圆梦三明”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公开招聘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4〕2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将开展三明市直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硕士、博士研究生)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三明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师3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三明市直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下同),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2.受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三明辖区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三明辖区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相一致。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3.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9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仅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另行安排;其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10月30日下午报名结束后即进行面试,若报名超过15人时,先进行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1:3比例进行面试;市委校10月30日下午报名结束后即进行面试。考试安排由现场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三明市直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纸质材料;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三明市直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提供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注意事项: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一)报考三明市委校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间15分钟。

  (三)报考其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岗位:通过主题问答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若某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15人(不含)时,该岗位增设笔试。

  (二)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单位实施,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开招聘通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市委校网站()、三明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等发布。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由三明市委校、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教师岗位录取资格由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审核,由三明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4〕2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将开展三元区区属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硕士、博士研究生)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中学7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具体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三元区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6.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下同),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2.受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三明辖区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三明辖区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学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相一致。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3.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9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三元区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三元区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3,此表自行打印)进行报名。

  (2)非2025届毕业生报名人员还须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就业推荐表、个人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等应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三元区教育局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三元区教育局立即作出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一)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主题问答,时间10分钟,由三明市教育局统一实施)。

  (二)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15人(不含15人),该岗位则需增设笔试。

  (二)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面试总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另行加试一次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总成绩排列。

  (四)面试合格即签订《三元区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拟聘用协议书》一式两份,现场确定岗位。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选岗,直到该专业岗位选完即止。如选岗后出现放弃的空缺岗位再相关人员和递补人员重新选岗。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放弃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选岗。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单位实施,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面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并了解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情况和经商办企业行为。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等部门进行协审(应届毕业生由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证明)。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程序报区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次公开招聘通告、变更公告、体检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