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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林木福建三明:林改新政 承诺制采伐还权于

发布时间:2023-10-30 15:09 点击量:

  初夏三明,绿意勃发,雷雨过后,大山深处草木芬芳。沿着蜿蜒山路,抵达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山际村东墘山场,一根根新伐的杉木堆积在路边。

  山际村林农连森彬是这片山林的经营者,等天气放晴,他就把这批木材拉到加工厂。他告诉记者,现在采伐和以前相比,省时又省力。“亲身感受到了林改带来的实惠。”连森彬乐呵呵地说。

  三明市深化林改,施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把采伐处置权还给林农”,给许多像连森彬这样的林农带来了实惠,给林区发展带来了新活力。

  20世纪80年代,三明在全国率先拉开林改大幕,从“分股不分山”到“分山到户”,再到探索林业金融改革、林长制、林业碳汇交易等,成为全国林业改革的一面旗帜,村民约1/3的收入来自林业。

  采伐是林农获得经济收入的重要环节。按照政策规定,林木主伐年龄,杉木26年、马尾松31年。过去,林农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仅要等林木达到主伐年龄,还要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承担相应的伐区调查设计费用。

  “林农申请办理少量用材采伐时,要像正常商品材生产那样达到主伐年龄并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这些不仅给林农带来不便,还会增加经济负担。”沙县区大洛林业工作站站长邱德旺介绍,因伐区调查因子多,需实地测量、定点定位、后期制作专题图等,对林业专业技术要求高,一般林业经营者都要聘请伐区调查设计中介机构调查设计,费用按所设计的林木采伐蓄积量收取,收费标准为10—12元/立方米。

  为满足林农零星用材调查设计的需求,同时又能维持此类伐区调查设计的运转,伐区调查设计中介机构按工作量及交通状况,与林农约定按300—500元/次收取调查设计费。

  然而,这种收费方式供需双方均不满意。对林农来说,自己只是采伐自家少量的林木,不仅要承担300—500元的伐区设计费用,还要受到现行采伐管理政策诸多的限制,意见较大;对伐区调查设计中介机构而言,此类调查设计费用收不抵支,没有利润可言,往往不愿意承接此类业务。零星用材的伐区调查设计费用成了横在林农和伐区调查设计中介机构之间的“两难”问题。

  为切实减轻林农负担,进一步落实林木处置权,适当放宽采伐条件,简化审批程序,为林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去年10月,市林业局以“全国首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出台《三明市告知承诺制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办理林农少量林木采伐申请。

  ——放宽林木采伐条件。采伐数量由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规定15立方米基础上放宽到30立方米;主伐年龄由《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下调一个龄级,即集体人工商品林中的杉木下降5年,马尾松下降10年。

  ——精简采伐申请材料。对承诺制采伐申请,不用再提交专业性较强的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只需凭借有效林木权属证书,签署采伐承诺书,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方式、数量等简要内容,即可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提高采伐审批效率。精简采伐审批环节,将承诺制采伐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林业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打通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

  ——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为方便林农采伐时更好把握实际采伐数量,林业部门还为林农提供了采伐30立方米时杉木、马尾松等主要树种的具体参考株树,从而避免超量采伐导致滥伐案件发生。

  各级林业部门充分利用林长制工作平台,建立村级林长和林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让数据多跑路、林农少跑腿,实现规范管理、惠农便民。

  2月17日,他提出采伐申请,会同山际村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到达采伐地点查验。

  连森彬现场清点需要采伐的杉木株数,量测胸径,测算采伐蓄积约12立方米,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林长和护林员则在现场使用“福建林业巡护”App对采伐树木拍照,并上传到“福建省林长制智慧平台”。

  2月24日,采伐公示期满后,连森彬将采伐申请材料递交大洛林业站,填写并签署《林木采伐告知承诺书》。

  “这份告知承诺书明确了申请人的权力和义务,赋予了林农更多自主采伐权。”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孙建说。大洛林业站采伐审核人员登录“福建省林长制智慧平台”,根据现场拍摄照片标明的位置信息,核对其采伐地点与林权证相符,采伐地块不处于禁限伐区域,采伐内容符合告知承诺制的申请条件,便立即为连森彬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原先几百元的调查设计费用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林农自主确定伐区位置、采伐面积、蓄积量等要素,简化现场调查的程序,大大缩短的时间。同时,应用“福建省林长制智慧平台”推进采伐审批工作,让村级林长参与到本村林业生产经营管理事务中去,把“采伐处置权还于林农”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林农真正得到实惠。

  承诺制采伐政策施行以来,全市共办理该类型采伐许可证220份,审批蓄积2000立方米,切实解决了林农零星用材伐区调查设计费用“两难”以及“难、繁、慢”的问题,为林权所有者特别是林农提供了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采伐审批服务,有效维护了林区的和谐稳定,树立了林业部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林农的好评,林农切实感受到对自有林木的处置权更加灵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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