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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林业局福建三明 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

发布时间:2024-06-01 08:55 点击量:

  福建省三明市作为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坚定地率先站上了林改起跑线,成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策源地之一。

  2021年3月23日,习在三明考察时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近年来,三明坚决扛起全国首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的责任担当,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目前三明市林木蓄积量达2.1亿立方米。2023年,三明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近1300亿元,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7107元、约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林长制工作成效获国务院督查奖励表彰,多项林业特色改革做法得到国家有关部委肯定,三明林改经验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作重点推介,林票、林业碳票等6项创新成果被纳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走进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前摆放着林权证、林地经营权证、承包权证、流转的经营权证等见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史的证件。一旁的服务告知单被打印成不同颜色的折页,从林权抵押登记审批服务到各类资金、项目申报,为前来办事的林农提供便利。

  这个成立于2015年的林业服务平台,集评估、收储、登记、交易、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现在已经成为三明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枢纽。

  “林权改革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要让林业资产流动起来,要金融化、规模化……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基础是林权产权的登记创新,因为只有确权才能解决抵押物的问题。”三明市沙县区政府副区长夏永福对记者说。

  从20世纪80年代拉开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幕,到逐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三明市林改始终围绕着“明晰产权”这一核心,从2003年起开展林权发证,2006年基本实现每家每户持有林权证。

  2014年,为进一步明晰林地产权,提高林权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三明市创新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把林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林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承包权属于农民,分离出来的经营权入市流转。次年,福建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证在三明“诞生”。

  “我们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为林地承包人和实际经营人各发了一本证,承包人的证上记载的权利类型是林地承包经营权,实际经营林地的人那本证上记载的权利类型是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林改办主任林素娇向记者介绍不同证件的区别。

  “这样分离后林地承包权得到保障,解决了村民不愿过户的问题,又保障了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林地经营权证还能用来抵押贷款,解决了融资问题,流转双方都放心了,推动了集体林地规范化流转。”林素娇说。

  2016年机构改革后,三明市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针对原林业部门移交的34万宗林权登记基础数据,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对数据进行分析、整合,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一张图”。三明市林业局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民承包权、林地经营权分项登记,推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及权籍勘验全免费服务,简化流程,实现林业管理和林权登记信息共享,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

  完善产权制度,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是集体林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

  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三明市共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3.39万本,涉及面积912.26万亩,减轻林农、林企负担近1000万元,分类精准处置历史遗留问题3.9万个,促进林地流转成交3.3万起、面积649万亩,进一步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

  分山到户解决了集体林产权不清的问题,同时也带来了集体林地分散化碎片化、家庭经营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急需寻求解决“单家独户怎么办”的途径。

  “2003年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时夏茂镇有林地30万亩左右,分山到户后,每户分到40亩左右,林地经营比较碎片化,而且由村民自己经营管护,大家缺少专业技术,经营效益不太好。特别是夏茂镇 是沙县小吃的发祥地,全镇劳动力几乎都外出做小吃,面临林地没人管、没钱管、不会管的困境,出现抛荒等情况。”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党委书记张卫华回忆道。

  办法从实践中来。在探索过程中,夏茂镇梨树村了解到国有林场有专业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管理经验,刚好能够解决面临的问题。

  夏茂镇梨树村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终决定将流转期到期、村集体依法收回的“桥仔坑”山场643亩林地托管给沙县官庄国有林场经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分别占股85%和15%,林场按保底主伐出材13立方米/亩测算利润。

  按照当时林农自己经营的情况来看,每亩出材量只有5立方米左右。通过托管经营后,每亩出材量保底增加了8立方米,大家的收益直接翻了一番多,村民积极性很高,国有林场的专业技术优势也有了用武之地。

  有了梨树村的示范效应,大家受到了启发,夏茂镇陆续探索了4种合作模式。先由村集体把流转出去到期的林地、农户手上的零散林地集中起来,再由村集体打包跟国有林场签订合作协议,将林地统一交给国有林场进行专业管理和经营。一是股份经营,根据第三方评估的森林资源价值,60%出让给国有林场,40%由村集体持有,主伐时扣除成本,利润按照股份比例分成。二是委托经营,村集体将中幼林委托给国有林场经营,林场根据林分质量确定托管费,主伐时林场按销售额的15%—20%收取托管费。三是合作造林经营,村集体提供采伐迹地,采伐收益按林场55%—70%、村集体30%—45%的比例进行分配。四是合资造林经营,由村集体或其他经营大户提供林地,林场按每年40元/亩折算林地使用费给村集体,先预付24元/亩,主伐时从利润分成中一次性扣回,按村集体或其他经营大户49%、国有林场51%的比例进行投资,双方共同经营。

  目前,夏茂镇已经有17个行政村和乡镇林场,通过自由选择合作模式跟林场开展合作近4万亩。在场村合作中,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薪酬制度和林票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林场跟夏茂镇的合作面积大概占全镇林地面积的13%,还有很多村也想合作,我们也很乐意扩大合作。”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场长谢汝根对记者说。

  合作的林地多了,2021年官庄国有林场还建立了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薪酬制度,创新实行新增经营项目与核增绩效工资相挂钩的激励机制,从国有林场在场村合作新增经营项目中提取15%—30%比例资金作为差异化绩效工资,并根据林场职工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有了差异化激励机制,林场职工都积极地向外拓展经营项目,但由于林场的自有资金有限,限制了开展大规模合作经营。

  为了进一步盘活资源,2019年,沙县探索“林票制”,部分村将集体林收益的70%量化后,以林票的形式下发给村民,林票可以交易、质押、继承、兑现,把林权资产变成收益权票据,让资源变资产,林农变股东,既有现金收益,又有增值收益,彻底盘活了林地资源。

  “现在我们把森林的价值体现在林票当中,这林票就像原始股,只要我们林分质量越长越好,林票价值就越来越高。”沙县夏茂镇青钱柳家庭林场负责人洪集体向记者展示着他们一家的林票。

  通过制发林票,林场将需要在签订场村合作协议时,本应一次性支付的投资制发成收益凭证,实际上把付款期限拉长了,创新了林场融资方式,解决了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也为继续扩大合作规模奠定了基础。

  林票只有收益权,没有经营权,林场确保合作经营的杉木用材林Ⅰ、Ⅱ类林地的亩均出材量10立方米以上,比目前村集体或林农个人经营高出4立方米以上,并按年度预付村集体每亩不少于10元的林地使用费;如果林票持有者拟退出合作经营,由国有林场按林票面额度单率3%予以兜底回购。

  目前,三明市累计制发林票7.2亿元,惠及林农7.8万人。林票的制发解决了规模经营主体进行林地流转的前期投入问题;将村集体、林农与规模经营主体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三者共享经营成果,保证了合作的可持续性;推动了林权流转交易由非标准化向标准化转变,为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开辟了新渠道。

  走进初春时节的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碧水环绕、青山苍翠。镌刻在村口石碑上的“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9个大字,见证了三明作为习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一路坚持和努力。

  1997年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同志来常口村调研。站在老村部门口远眺对岸山水,他语重心长地叮嘱,“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

  “常口村是‘两山’理论的孕育地和实践地。面对如画般的山水,多年来,常口村牢记重要嘱托,既要守住青山绿水,又要用好青山绿水,吃‘生态饭’,实现不砍树也致富。”将乐县高唐镇副镇长张林顺说。

  2021年5月18日,三明市签发首批林业碳票,编号为“0000001”的碳票,就落在常口村,涉及常口村的3197亩生态公益林,经第三方评估测算,监测期碳减排量12723吨。其中,2723吨碳减排量,当天就被福建通海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4.084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买走。

  领到这张碳票的张林顺在接受采访时说,领到碳票时激动不已,常口村的空气可以卖钱了,这也充分说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1年女儿的订婚仪式上,张林顺更是把自家387亩山林的林业碳票作为嫁妆送给女儿女婿,希望他们能把保护绿水青山的接力棒代代传承下去。

  在常口村,说起碳票、碳中和、碳达峰这些词,村民们不一定能完全理解其中的含义。但他们知道,村里的空气能够卖钱了,也明白了“靠山吃山”的前提得先是爱山护山。

  发展林业碳汇,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一项具体实践。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吸收二氧化碳,会形成碳汇,到了成熟或死亡后,就变成了碳源。目前,强制减排抵消市场以销售碳配额为主,CCER林业碳汇项目只能抵消企业排放总额的5%,而且CCER强调“额外性”,三明市所处的南方地区森林覆盖率高,但能开发CCER林业碳汇项目的林子很少。因此,三明市将重点瞄准了强制减排外的公益捐赠市场,特别是企业、组织、个人履行社会责任的碳中和市场,创新了计量方法,开发了三明林业碳票。

  三明林业碳票是林木固碳量转换成碳减排量的收益权凭证,是森林自然生长条件下每年的净固碳量,相当于每片林子的固碳功能可以作为资产和进行交易的“身份证”,由第三方测算,林业部门邀请专家论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最后由林业部门制发。林业碳票项目不限开发主体,林农、集体、企事业单位等都可以申请开发林业碳票项目,而且不限林种、林龄和经营主体,均可制发林业碳票。林业碳票针对已完成固碳的林分,一个开发周期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10年,一般是向前追溯5年。三明市还创新制定了《三明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对流转、交易、质押、保险等环节进行规范。

  “林业碳票”作为“林业碳汇”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具备多种创新应用场景。一是碳汇+碳中和,举办会议、赛事、演出等大中型活动时,通过购买林业碳票,消除碳足迹,实现碳中和。比如,2021年中国金鸡百花奖电影节、第44届世遗大会主办方先后购买三明林业碳票,用于活动碳中和。二是碳汇+生态司法,引导生态案件当事人认购林业碳票,替代修复生态环境。比如,2021年,将乐县法院审结的一起森林火灾失火案,过火面积96亩,被告人主动赔偿17万元,并认购林业碳汇133吨,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获从轻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三是碳汇+企业收储,引导企业单位采取保底收购、溢价分成的办法收储林业碳票。比如,福建金森碳汇科技公司和沙县“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公司共收储林业碳票2万吨,金额20万元。

  目前,三明全市累计开发林业碳票碳汇量112.2万吨,交易量10.7万吨、金额150万元。去年,三明市还将林业碳票卖到了上海,在全国实现了跨省市交易。在这些交易应用基础上,探索推出林业碳汇收益权,满足碳汇项目融资需要,如兴业银行三明分行与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全国首笔林业碳票授信协议,金额500万元。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一张张碳票,让一代代三明儿女更加明白保护山林不同的意义。今天的碳票可以通过交易变成钱,未来的几十年间,为了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小小山林将与全世界同呼吸,共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