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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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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5 11:45 点击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和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开展集体林区改革试验项目的调查、设计、论证、实施、跟踪、监测、评估、总结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查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查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自然保护地评审机构的具体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协同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认定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市级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相关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简历:陈平,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福建长汀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大学学历,现任三明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潘子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兼))

  简历:潘子凡,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福建仙游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福建林学院林业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农学学士学位,现任三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林业改革、计划财务、政策法制、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统计、内部审计、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党建带群建、机关纪委、沪明林业交流合作、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及扶贫涉林工作。分管林业改革科、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政策法制科、市林业基金站、林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三明市金山林权流转经营有限公司、三明市绿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沙县区、永安市林业工作。局长外出时,主持市林业局日常工作。

  简历: 刘继善,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福建永春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大学学历,现任三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简历:王文鉴,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福建明溪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大学学历,现任三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运转、综合协调、综治维稳、精神文明、保密机要、信息宣传、机关效能(含绩效管理)、反恐、涉林扫黑除恶、信访、“12345”政务服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二级绩效、离退休干部、挂点驻村、计划生育、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种苗花卉、国有林场、绿色三明、安全生产、防汛、意识形态、三明城市绿道建设后期结算、海峡两岸林业交流合作、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和涉林双拥、河长制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办、人事教育科、造林科(绿化工作办公室)、市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站、市国有林场工作站、市林木种苗站(市林木种苗质量监测站)、市速生丰产林工作站(市世行贷款项目工作站)、市竹业开发站。联系三明林业学校;联系三元区、宁化县林业工作。

  简历:黄敏,女,汉族,1965年6月出生,福建南平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7月毕业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爱丁堡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现任三明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

  分工:负责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林业执法工作;协助负责市林长办公室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市森林资源站、市林业规划队、市林业执法支队。联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市中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联系泰宁县、建宁县林业工作。

  简历:庞闽志,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陕西西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大专学历(1988年7月毕业于福建林学院专科成人教育林业专业),现任三明市林业局三级调研员。

  分工:协助抓好自然保护地、科技、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涉林生态环保工作。协助联系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科)、科技科、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市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市罗卜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站;联系市林学会;联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联系明溪县林业工作。

  简历:王占启,男,汉族,1981年9月生,河南睢县人,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西安通信学院网络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三明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分工:协助抓好林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联系林业防灾减灾科。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反恐、涉林扫黑除恶、信访工作。联系清流县、大田县林业工作。

  简历:陈先中,男,苗族,1972年6月生,湖南绥宁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加入中国,南京林业大学生态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现任三明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分工:协助抓好林业产业发展、安全生产、防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三明市林业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三明市林业宾馆、三明市林产工业公司、三明市木材经营公司、三明市林业经济开发公司、三明市林科所花卉苗木试验场以及企事业单位改制留守处工作。协助负责五比五晒、市属林业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协助联系产业发展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三明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市林业生态工程质量监测中心;联系将乐县、尤溪县林业工作。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综治、信访、督查、效能、精神文明、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基建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拟订国土绿化、草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省属市管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协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引进、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与苗圃(含林草种子储备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管理森林采伐限额,依法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市级林业行政许可职责。负责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管理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审查申报,提出重要湿地名录及其调整管理意见。组织监督指导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组织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建立与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承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及生态修复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查我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查我市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自然保护地评审机构的具体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工作。研究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集体林区改革试验项目的调查、设计、实施、跟踪、监测、评估、总结和推广应用工作。依法指导林地、草原和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协同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林木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林业产业布局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县属国有林场和林业企业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林业外经贸和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林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政策、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有关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决算,提出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按权限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市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有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统计工作,协助检查监督林业和草原统计法规的执行。指导林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财务有关报表汇编。承担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林业和草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研攻关项目。管理林业和草原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标准。承担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林农培训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指导林业法制工作,承担机关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和听证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林业行政执法重大问题和跨县(市、区)执法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林业系统普法宣传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市管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组织、管理、协调;负责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规划、审核、报批及管理等工作。

  负责生态公益林管理,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及消长变化统计;组织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实施。

  负责林业区划调查、规划、设计、林地使用、森林培育、种苗花卉、药材及经济林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森林景观和生态建设总体规划设计。

  负责组织林木种苗选育、引种、繁殖、推广,种苗质量检测、监测和监督等工作。

  负责林业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技术咨询、指导,拟订防治计划和组织实施,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检疫,疫情普查等工作。

  负责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林业科技成果中试和推广,林业实用技术引进、吸收和推广,林业技术咨询、培训。

  依法受理、查处、督办重大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移交和协办涉林刑案,检查监督凭证运输,协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开展林业专项执法行动。

  9.三明市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三明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联系电话)

  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负责辖区内野生动物的救护、饲养、放生和送交工作。

  负责罗卜岩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等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和科学研究。

  11.三明市速生丰产林工作站(三明市世行贷款造林项目工作站)(联系电话)

  负责对全市世行林的后期管理及世行还贷工作;承担全市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等工作。

  负责林业生态工程、林地征占、森林景观、森林培育、种苗花卉、药材、经济林等生态工程质量和成效跟踪监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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