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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三明一男子报警称杀了人2024-08-27

发布时间:2024-08-27 11:58 点击量:

  7月24日,建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谎报警情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当日凌晨1时许,城关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男子声称自己在12年前将其父亲杀害。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派遣警力前往现场,同时将该情况向刑侦大队通报并进行核实。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个醉醺醺的男子在家中,当民警询问具体情况及细节时,发现该男子含糊其辞。为保险起见,民警进一步扩大了询问范围,对该男子的亲属及周边邻居进行详细调查。经长时间排查及大量的工作,发现事实并非如报警人所述。经核实,该男子父亲是因病正常死亡,并非被杀害。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处于醉酒状态。民警随即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该男子由于和母亲吵架,加之醉酒后一时冲动,便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假警。该男子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批评教育,该男子认识到了谎报警情的严重性,对其醉酒后谎报警情一事后悔不已。但醉酒不是推脱责任的理由,建宁警方将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拨打110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都属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占用、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甚至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延误对群众生命、财产救助的宝贵时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旦报假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将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