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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林校有什么专业西胪各村注意!这类建房的

发布时间:2024-12-03 14:57 点击量: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建设审批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今年1月2日印发《关于暂时固化农房建设的紧急通知》(汕潮阳农农〔2024〕1号),指出“对于在建的农房要落实固化完善手续,老厝改建要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批”,但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农房“未批先建”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大部分镇(街道)仍然存在农房“抢建”、“偷建”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农房管控,严格我区农村宅基地建设审批管理,现再次重申强调如下。

  各镇(街道)于2024年10月中旬对辖区内各村(社区)在建农房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正在动工建房的,一律制止,进行拍照,做好登记造册,填写《农村建房现场检查表》(附件1),建立问题台账(附件2),同时要清理建筑材料。问题台账应于10月21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二、所有农村建房均要按照《关于印发 汕头市潮阳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的通知》(汕潮阳农农〔2023〕71号)、《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府〔2021〕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农村宅基地报建联审联办的通知》(汕潮阳农农〔2024〕 号)的规定,进行报批报建,完成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后,方可恢复建设。

  三、镇、村干部如出现故意漏报、清理不彻底不到位,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将相关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后,移送纪检监委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将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联合开展督导。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 吴裕强,电线;区自然资源分局 电话: 区住建局 蒋开生,电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