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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0-27 21:36 点击量:

  东南网10月14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10月13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学习贯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座谈会在福州召开。

  本次会议围绕“学习贯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主题,与会人员针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进行解读与展望,总结“先行区、试点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创新经验”,聚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趋势、新动向、新问题”展开交流,并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推进展开了深入探讨。

  今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同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10月12日举办的发布会上,就《方案》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中国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0%,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到1亿多农户。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各地如何重点围绕“稳、活、融、试”,因地制宜开展林业改革,进一步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亟需搭建平台开展经验交流。

  当天,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福建、江西、重庆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山西晋城、安徽宣城、江西抚州、四川成都、福建三明、福建南平、福建龙岩、浙江衢州等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校的60多位领导专家、基层干部、高校学者等参加本次会议。

  “这场会议正当其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系主任洪燕真副教授表示,与会人员分别从林改试点单位、学者研究等视角学习解读贯彻《方案》,通过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思想碰撞,为下一步深化集体经济制度改革更好地开展提供一些好的思路、好的做法和启发。

  2002年起,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开启了集体林业改革,20多年来福建始终都在探索、突破与创新,着力答好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四个问题。近几年,福建省的集体林业改革经验更是成为相关省市的案例,更有部分案例收录至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其中,三明市、龙岩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把林木采伐处置权真正还于林农,充分保障林农收益权,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解决“树要怎么砍”和“钱从哪里来”的难题。

  为了破解林农利益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福建省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实现路径。“就相当于给农民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洪燕真表示,这样一来,农民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去砍伐的年龄,让人工商品林的市场化更充分,也可以确保农民的收益权。

  而在南平则设有森林生态银行,重点解决“单家独户怎么办”的问题,以村为平台与国有林场合作,实现“化整为零”,让个人收益可以集中体现。“这也是我们总结的:一村一平台、一户一股权、一年一分红、一县一数据库,”洪燕真表示,通过这样的模式,单户的收益可以翻一倍多,实现了多方共赢。

  由于历史原因,在海拔相对较低、交通开发较早、人口密度较大的浅山丘陵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未能压实落地。福建西南部的漳州市是浅山区的典型代表,当地采用“地票+林票”股份合作模式,破解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不清、权益不均、变现不易等问题,为人口多、林地少、林权分散的浅山区探索林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在“地票+林票”股份合作模式下,漳州当地依托省属国有林场资金及技术优势,针对不同经营项目的立地条件和森林结构,科学编制森林经营计划,进行集约化规模经营,支持村集体通过林业地票参与项目分红。而龙岩则引入了区块链模式,让金融与集体林权改革有机统一,引入金融“活水”,让农民收益更加有保障。

  “我们集体林业在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双碳目标等国家战略中,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洪燕真表示,通过思想的碰撞与经验交流,让《方案》在各地的落实中更有实操性与前瞻性。“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次大会,贡献福建智慧。”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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