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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安办转发省防指关于做好2022 年防汛备讯工作的通知》(明林安办〔2022〕8号)、《三明市林业局安办转发市防汛办关于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林安办〔2022〕9号)、《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 年防汛备讯工作的通知》(永汛防指〔2022〕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永安市林业局林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为确保汛期安全,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范和灾害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减轻对林业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特制订如下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做好防汛工作,市林业局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局梅金贵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涂年旺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造林营林科、林木种苗站、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资源监测站、林业防灾减灾科、产业发展科、森林旅游办、计划财务科、竹业开发办、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各林业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市涉林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防灾减灾科,办公室主任由林业防灾减灾科科长兼任。各科室、林业站负责人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责任人。联系电线。
应急方案是指当出现异常天气和根据永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防汛抗旱研判预报(暴雨、洪水、台风、干旱)情况,各相关科室和基层林业站作出针对性安排部署,提出应急行动方案。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永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研判预报情况,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发布预警通知信息,处于临灾状态。
临灾预警发布后,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及时通知涉林防汛抗旱区域群众和财产安全做好转移准备。
当发生洪灾旱灾时,挂包领导带领技术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林业站对花卉苗木集中区、主要竹林集中区、低洼地带帮助了解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对居住生活在林区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带的林业职工和家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制定避险和转移疏散措施。
对林区的厂房、住房、工棚、森林旅游景点设施及进山道路等部位要进行预警、检查、维修和加固。
加强对河流上游、水库旁、低水位的木材堆头,林区公路的便道、桥梁、涵洞、护坡、挡土墙等部位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1.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上级关于洪水旱情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命令,发布本局范围内洪灾旱灾临灾预警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安排人员了解灾情,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指挥处理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害反馈报道。
6.绿化工作站职责:负责古树名木、绿化设施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8.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职责:负责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9.森林旅游办职责:负责林下经济种植业、养殖业等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10.产业科(安办)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林业系统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及林竹企业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12.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职责:负责各自然保护地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14.林业站职责:负责辖区内林业生产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灾后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灾害受损核实和理赔等工作。
灾害期间实行信息专报制度:每天将防汛抗旱信息于17:00前专报市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火工作站)。报送内容如下:
(一)受灾情况:包括苗木、花卉、竹林、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受灾损失情况;涉林房屋倒塌、林区道路受损、人员伤亡情况等,反映情况要求具体准确、并尽可能量化。
局相关科室、各林业站要经常性深入林区乡村广泛宣传《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电子显示屏、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林区干部群众的防汛积极性和自觉性。
各林业站干部职工和护林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涉林重点区域:如林区住房、厂房、工棚、森林旅游景点设施及进山道路等的洪涝灾害隐患排查,提前预报预警,提前处置,防止发生重特大洪水灾害。
1、各林业站要加强汛期旱期值班制度。做好汛期突发隐患巡查及防汛物资储备,提高防汛能力和水平。
2、保障信息畅通,确保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填报人: 联系电线、“受灾情况”指涉林竹、木,苗木、林区住房(厂房)、道路等灾害情况,附文字说明+现场照片,受灾现场照片可另附;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安办转发省防指关于做好2022 年防汛备讯工作的通知》(明林安办〔2022〕8号)、《三明市林业局安办转发市防汛办关于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林安办〔2022〕9号)、《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 年防汛备讯工作的通知》(永汛防指〔2022〕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永安市林业局林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为确保汛期安全,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范和灾害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减轻对林业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特制订如下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做好防汛工作,市林业局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局梅金贵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涂年旺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造林营林科、林木种苗站、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资源监测站、林业防灾减灾科、产业发展科、森林旅游办、计划财务科、竹业开发办、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各林业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市涉林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防灾减灾科,办公室主任由林业防灾减灾科科长兼任。各科室、林业站负责人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责任人。联系电线。
应急方案是指当出现异常天气和根据永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防汛抗旱研判预报(暴雨、洪水、台风、干旱)情况,各相关科室和基层林业站作出针对性安排部署,提出应急行动方案。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永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研判预报情况,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发布预警通知信息,处于临灾状态。
临灾预警发布后,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及时通知涉林防汛抗旱区域群众和财产安全做好转移准备。
当发生洪灾旱灾时,挂包领导带领技术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林业站对花卉苗木集中区、主要竹林集中区、低洼地带帮助了解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对居住生活在林区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带的林业职工和家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制定避险和转移疏散措施。
对林区的厂房、住房、工棚、森林旅游景点设施及进山道路等部位要进行预警、检查、维修和加固。
加强对河流上游、水库旁、低水位的木材堆头,林区公路的便道、桥梁、涵洞、护坡、挡土墙等部位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1.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上级关于洪水旱情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命令,发布本局范围内洪灾旱灾临灾预警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安排人员了解灾情,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指挥处理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害反馈报道。
6.绿化工作站职责:负责古树名木、绿化设施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8.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职责:负责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9.森林旅游办职责:负责林下经济种植业、养殖业等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10.产业科(安办)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林业系统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及林竹企业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12.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职责:负责各自然保护地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14.林业站职责:负责辖区内林业生产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灾后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灾害受损核实和理赔等工作。
灾害期间实行信息专报制度:每天将防汛抗旱信息于17:00前专报市林业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火工作站)。报送内容如下:
(一)受灾情况:包括苗木、花卉、竹林、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受灾损失情况;涉林房屋倒塌、林区道路受损、人员伤亡情况等,反映情况要求具体准确、并尽可能量化。
局相关科室、各林业站要经常性深入林区乡村广泛宣传《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电子显示屏、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林区干部群众的防汛积极性和自觉性。
各林业站干部职工和护林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涉林重点区域:如林区住房、厂房、工棚、森林旅游景点设施及进山道路等的洪涝灾害隐患排查,提前预报预警,提前处置,防止发生重特大洪水灾害。
1、各林业站要加强汛期旱期值班制度。做好汛期突发隐患巡查及防汛物资储备,提高防汛能力和水平。
2、保障信息畅通,确保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